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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卷十九起元年尽十一年(3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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曷为不系乎郑者,正据下十年冬戍之时系郑也。为中国讳也者,若系于郑,还有伐丧之义,故云中国讳也。注“即实”至“取之”解云:若实大夫自生事,即非诸侯使之取,是以不劳为诸侯讳,依实书之亦无伤,故言即实遂,但当言取之。

三年,春,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

公如晋。

夏,四月,壬戍,公及晋侯盟于长樗。(樗,敕居反。)公至自晋。(盟地者,不于都也。以晋致者,上盟不于都,嫌如晋不得入,故以晋致起之。不别盟得意者,成公比失意如晋,公独得容盟,得意亦可知。别,彼列反。)

[疏]注“盟地”至“可知”解云:文三年“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已巳,公及晋侯盟”彼不举地者,以其在国都故也。今此举长樗,故言不于都矣。云以晋至起之者,昭二十八年“春,王三月,公如晋,次于乾侯”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运”何氏云“不致以晋者,不见容于晋,未至晋,然。此经上言“盟于长樗”今若又言至自长樗,即嫌似次于乾侯然,亦不得入晋都,故以晋致起其文也。云“不别”至“可知”者,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然则此襄公得与晋侯盟,宜直致地,不致地者,以其可知也。言成公比失意于晋者,即成公十六年“秋,公会晋侯”以下“于沙随,不见公”传云“前此者,晋人来乞师而不与,公会晋侯,将执公。季孙行父曰:‘此臣之罪也’。于是执季孙行父”经又云“公会尹子、晋侯”以下“伐郑”传云“成公将会晋厉公,会不当期,将执公。季孙行父曰:‘臣有罪,执其君;子有罪,执其父,此听失之大者也。今此臣之罪也,舍臣之身而执臣之君,吾恐听失之为宗庙羞也。’于是执季孙行父”是也。

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娄子、齐世子光。已未,同盟于鸡泽。(盟下日者,信在世子光也。)

[疏]注“盟下”至“光也”解云:言信任在于世子光,若如盟日定否世子光制之然,是以下日以近之,由如文十四年注云“盟下日者,刺诸侯微弱,信在赵盾”之类。何氏何以数言信在?正以下十六年传云“诸侯皆在是,其言大夫盟何?信在大夫也”旧解云齐光亢诸侯之礼,晋侯贵致大国,众人畏之,故却日以待之,非也。

陈侯使袁侨如会。其言如会何?(据曹伯襄言会诸侯,曾阝子言会盟。侨,其骄反。)

[疏]注“据曹伯襄言会诸侯者”即僖二十八年冬“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是也。云曾阝子言会盟者,即僖十九年“曾阝子会盟于邾娄”是也。

后会也。(不直言会盟者,时诸侯不亲与袁侨盟,又下方殊及之。)

[疏]注“不直”至“及之”解云:若其诸侯亲与之盟,宜云公会单子、晋侯以下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来会盟。正由诸侯不新与之盟,故止得言如会矣。云又下方殊及之者,即下云“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是也。言下方殊文,道及陈袁侨盟,是以此处未劳道会盟。

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曷为殊及陈袁侨?(据俱诸侯之大夫也。言之大夫者,辟诸侯与大夫皆盟。)为其与袁侨盟也。(陈、郑,楚之与国,陈侯有慕中国之心,有疾,使大夫会,诸侯欲附疏,不复备责,遂与之盟,共结和亲,故殊之,起主为与袁侨盟也。复出陈者,喜得臣国也。不重出地,有诸侯在,臣系君,故因上地。为其,于伪反,注同。不复,扶又反,下同。重,直用反。)

[疏]注“陈郑”至“国也”解云:即宣十一年“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是也。知有慕中国之心者,正谓使大夫如会是也。且僖八年“郑伯乞盟”之下,注云“时郑伯欲与楚,不肯自来盟,处其国,遣使挹取其血,而请与之约柬,无汲汲慕中国之心,故抑之,使若叩头乞盟者也。不录使者,方抑郑伯,使若自来也”然则郑伯无慕中国之心,抑言乞盟,又不录其使,则今不言乞盟,又录其使,则有慕中国之心明矣。又知有疾者,非直以其不自来,又见下四年三月“陈侯午卒”矣。云复出陈者,喜得陈国也者,欲决成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之经。彼不重言齐,今重言陈者,喜得陈国故也。孔子曰:“书之重,辞之复,呜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是以僖四年传云“曷为再言盟?喜服楚也”故此注云“复出陈者,喜得陈也”春秋意必如此者,正以楚人强盛,诸夏微弱,陈侯背楚,故喜得之。所以夺夷狄之势,益诸夏之荣也。注“不重出地”解云:正决襄二十七年“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以下“于宋”“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彼所以再出地者,正以上无君故也。今诸侯在,臣系于君,故因上地矣。下十六年春“公会晋侯”以下“于溴梁。戊寅,大夫盟”之下,不重出地者,亦以为诸侯在,臣系于君,得因上地,故彼注云“不重出地者,与三年鸡泽大夫盟同义”是也。

秋,公至自会。

冬,晋荀帅师伐许。

四年,春,王三月,已酉,陈侯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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