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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发誓(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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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吐了他一身?!我怎么没有这个记忆,他该不会在骗我吧?我记得我喝酒完全没有吐过啊?

「你该不会又骗我?」

「哈哈哈,若千花,你是被骗到怕了吗?」

果然,又在骗我,这该死的扑克脸混蛋,我的怒气值已经快爆炸了,如果他又传来惹我不快的讯息,我一定会立刻跑去揍他!

「话说,你身体还好吗?」

这人怎么每次都在我快发飆的时候突然让我降下怒火,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爷爷有做醒酒汤给我,所以宿醉好很多了。」

「你昨晚让我背你,不会感到厌恶吗?」

他突然问这个干嘛,让我有点尷尬欸。

「我厌恶到都快吐了!要不是我喝太多头昏脑胀怕自己会昏倒在地,我也不会让你背我到家!」

「是吗?你记得你昨晚一直说你的过去,还说你不想喜欢上我,如果我再继续对你好的话,你有可能会喜欢上我,这些你还记得吗?」

他又为什么突然提起我昨晚的黑歷史,我也真是疯了,怎么会这样跟他说,要不是我喝醉了绝对不可能会把这些说出来,没错,一切都是酒的错!

「屁勒,我哪可能会这样说,我讨厌你都来不及了,还喜欢上你,我差点就要吐了!」

「哈哈哈,那你发誓不会喜欢我啊。」

「又不是小孩子,发什么誓。」

「如果不发誓你就是喜欢我。」

搞什么,这人绝对是脑子没救了!

「我发誓,如果我喜欢上这个扑克脸混蛋,我就去死!」

「哈哈哈哈,这个发誓很可以。」

我叹了口气,却在不知不觉时我的嘴角扬起了笑意。

「千花,你今天上班吗?」

「关你屁事。」

「我想说要请你喝巧克力奶昔,竟然你不说那我也就不买了。」

可恶,竟然用我最爱的巧克力奶昔威胁我,这个扑克脸混蛋!

「我今天上班。」

「哈哈哈,原来巧克力奶昔是你的弱点。」

这个人在讯息上怎么那么爱笑,在现实里却不怎么笑,倒是很容易害羞,真是奇怪的人,不过有巧克力奶昔就行了。

我开心的笑了下,等待上班时间到达,在这期间我来看一下昨天在汤姆熊兑换的轻小说好了。

我拿起放在地上的两袋轻小说,从里面找了找我目前想看的书,眼球从左看到右,发现那本迷茫的你正放在正中间,我毫不犹豫的拿起了那本书。

封面是一位亚麻色长发,穿着白色洋装的少女,侧身,手伸在前方,看似想接住掉落下来的花瓣,眼睛看向远方,就与名称一样,她带给人的感觉就是迷茫,找不清方向的样子。

我大概看了一下,这是以男主角的视角去写的,讲得是男主角暗恋女主角,却总是能看到她望向远方的样子,双眼无神迷茫,彷彿人偶一般。

男主角为了得知女主角为何总是这样,所以一直在寻找能够让她开心的方法,也一直在寻找她的人,她的真心。

却在偶然间得知了她目前没有目标,觉得每天活着没有意义而感到徬徨,所以男主角为了打起她的精神,每天都在鼓励着她,陪伴着她。

女主角也在不知不觉间爱上了男主角,找到了她目前想做的事,那就是陪伴在男主角身边,就算这种事多么微不足道,她也想与他永远在一起。

这种故事其实没有说到多精彩,却会让人不自觉一直看下去,真神奇,不知不觉就看完了这本书,我看了下时间,也差不多要到上班时间了。

我把轻小说放到书柜上,照着全身镜打量着自己,我很久没有绑着高马尾了,在这个酷夏的天气这样子还挺舒服的,今天就这样出门吧。

我拿起包包,走到大门口,发现爷爷正在前院浇花,我挥了挥手。

「爷爷,我去上班啦。」

「小千,路上小心,别再去喝酒了。」

「知道啦知道啦。」

我笑了下,虽然爷爷很爱碎碎唸,但这是他关心我的证明,我不可能会觉得不耐烦。

穿起万年不变的蓝色平底鞋,拉开门走了出去,在我关上门后,我的馀光看到了一个人影,我往旁边一看,竟然是那个扑克脸混蛋提着巧克力奶昔在等我。

「千花,身体还好吗?」

在讯息上讲过的话他怎么又再讲一次,你不烦我都觉得烦了,再说我昨天讲出了那些不得了的话,现在面对他还有些尷尬。

「有巧克力奶昔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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