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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一个俗世里的婚姻故事(无男女主可跳)(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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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上凛这个人,本是家中的第二子。

他父亲母亲共生了三子,他上面有个兄长,下面还有个弟弟。

其实总的来说,兄弟三人里面,当属他混得最不错,前程最好。

大哥是个读书人,但是考了十来年也还没考上个什么功名,就是给本地的地方官做个小幕僚,干点操持笔墨的活计,虽然没什么高官厚禄,但好歹算是给自己找了点事情干,叫爹娘和别人说起来,面上也还算说得过去。

三弟自幼被娇惯着长大,只知道提笼遛鸟、踢猫踹狗的货,文不成武不就,连大哥还不如。偏偏他是个幺儿子,爹娘从小疼到大了,心里也是舍不得的,更没指望他能有什么出息,只想着来日都靠上头两个哥哥接济就是了。

至于方上凛这个最最给家里添光添彩的二儿子——他是元武皇帝的亲信,更是在元武元年那一年,就凭着自己的本事得到了一个侯爵,让整个方家,也一跃成为了公侯之家。

方家的父母对他却是最一般的。

虽不至于说好好地就要讨厌虐待自己的儿子,但是比起对长子的殷殷期盼、对幼子的溺爱疼宠,他这个夹在中间的第二子,总是没那么容易和兄弟们争宠。

不过男儿家志在四方,方上凛自己也是不在乎这些的。

这些是前提。

方上凛的兄长方家大爷方上准,原先是有一个说了媒、过了六定的新婚妻子的,这准新娘姓吴,人称一声吴小娘子。

彼时,在世俗的眼光下,过了六定的人家,你家的女儿虽则还没出门、还养在你自己家里,其实早已就是别人家的媳妇了。

倘若在这个过程中,还未成婚的男方准新郎突然遇到意外一命呜呼了,那么这个可怜的女孩子,也要为男方守一辈子的活寡,就这么白身一人,照旧被男方父母接到家里去做媳妇,代替自己死了的这个未婚夫孝顺他的父母。

若是这女方的父母是个疼闺女儿的,不想闺女一辈子去跳这个火坑的话,只能低声下气地私下拿出加倍的金银财宝,去和女婿的家人协商,求着让女婿的家人写下一封“放妻书”,放了他们女儿一命。

否则,女方的家人要是强硬地不放手,不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守寡,那么男方家人即便是告到官府那里去,女方家人都是理亏的。

——而未婚的小夫妻,若是女孩儿先死了,这个男子则可以当做没事人一样重新再娶。

不过好在这道很不公平的法令,在元武元年的冬天,被怀着身孕的皇后劝谏元武帝废除了。

自元武元年起,定了亲的男女两家,倘若男子先死了,则这道婚约自动作废,已经交付女家的定礼亦不得要回。男家若是故意到女家闹事、斥责女家是“克夫命”的话,还要按照口出秽语、中伤他人论处。

不过话又说回头了。

其实方家虽然身为男方家,但是却并不是这么不讲理的家庭。

在元武元年的秋天,已经定了亲的方家大爷忽然一命呜呼,落水死了!

而这和方家定了亲的吴家小娘子,则成了那“望门寡”。

方家父母其实还是好性儿,他们不仅没像许多世俗人家一样口口声声叫骂吴小娘子“克夫丧门星”,反而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自家儿子短命鬼,原是自己家拖累了吴家。

即便那时候自家的二儿子已经封了侯了,他们也没有仗势欺人、强逼着吴家把吴小娘子送来给方家大爷守寡。

反而方家立马让人带着一些赔罪的金银上了门,亲自写下了“放妻书”,说原是自家的大郎没福气,没得再拖累了吴小娘子,应该叫吴小娘子立马再嫁了旁人才是。

他们是开明的。

但是恰恰相反,这件事上,不同意的人是女方吴家。

吴家父母铁青着脸色告诉方家说,自己家的闺女,其实早在婚前就让你家大郎骗去了身子了!

自家闺女的清白都毁了,现在你家大郎人又死了,方家爹娘又不想再管这个没过门的儿媳妇,嘴上说着好听好听,说是自家“放妻”,可是我女儿的身子都叫你儿子骗去了,以后我女儿还能再嫁一个什么人家!

方家父母原本心下震撼,没想到一贯中规中矩、老实本分甚至还有些迂腐书生气的儿子,竟然会在婚前做出这等不检点的事情。

但是那吴小娘子又出来扭扭捏捏地说了她那时看见的方大郎身上何处有个胎记、何处有颗痣等等,一一都和自己儿子对得上,又是千真万确出不了假的。

他们这时心里犯了难。

于是又和吴家父母商量说,那他们这婚事就按照世俗的老规矩办,仍然叫吴娘子嫁给方大郎,然后他们方家作为婆家,把吴娘子接去家里照顾终老。

来日等到方家的二爷方上凛和弟弟结婚生子了,再抱养一个儿子给吴娘子当嗣子,叫吴娘子晚年也有个儿子可以依靠,这下可好?

但是吴家又不同意了。

吴父叫骂道:

“你们方家是恨不得把我家女儿连皮带肉吃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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