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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国地主不好当(北方篇)(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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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高官攀上了交情,到了地方上也未必有用。

想法子结好当地军阀也是一条路子,毕竟县官不如现管。但问题是大多数的军阀旋起旋灭,这个“现管”更替得实在太频繁。士绅们刚刚花大钱投资下去,军阀就已经通电下野了……于是又白忙乎一场。

其次,在民国初年的河北、山东、河南、四川这些战乱频繁之地,就算是遇上了不打仗的年月,军阀们为了供养庞大的军队,以及维持奢华的生活,从而摊派给地主们的赋税,也远比清末时期更加沉重。

例如四川全省在清末只需供养新军一镇(相当于一个师)12000人,外加差不多数量的绿营旧军,还有向云南、贵州、甘肃提供约250万两白银的财政补助。

但是到了1935年的时候,四川人需要供养的川军总兵力,却已经膨胀到了340个团,约84万人的庞大规模!每年所需的开销自然是几倍十几倍地往上翻。在某些地方,农税居然“预征”到了民国一百年(2012年)以后!再加上川军混战对地方经济的破坏,纵然是四川这样的天府之国,地主士绅们也同样叫苦不堪。

北方各省农村被“预征”赋税的状况,虽然不如四川这么荒诞,但由于自然条件差,灾荒频繁,民间财富有限,战争的破坏惨烈,实际的负担比例还要更加沉重。

当然,地主们也可以设法提高地租,把这些负担转嫁到农民头上。但是土地上的出产就只有这么多,哪怕不给农民留下一粒谷子,能够搜刮到的粮食也是有极限的。而军阀们发明苛捐杂税的本事,却是从来都无上限的,一下子搞出来六七十种附加税也是常事——例如青苗捐、烟捐、卫生捐、青山费、马路费、招待费、人口税、花灯税等等。正所谓“自古未闻屎有税,如今只剩屁无捐”嘛!…,

而且,在这些苛捐杂税之外,军阀们还喜欢向地主们以各种名义大肆摊派勒索,时常能让人倾家荡产。

例如在民国初年,陕西省便一边推行剪辫令,一边大肆摊派“光复款”。于是,乡绅们便领着村民围攻政府,号称“复辫豁款”(我要继续留辫子,所以不交钱了)。前清一众遗老遗少闻之,皆以为“人思圣清”!

所以,在民国时代的华北和山东地区,尽管许多县里的地主豪绅,把实际地租已经收到了七成以上,还在荒年乘人之危,落井下石,利用高利贷来盘剥农民,把佃农们逼得只能把谷糠麸子当做主食,到了灾荒年月就要出门逃荒,乃至于到东北去“闯关东”。但是在军阀们的横征暴敛和土匪的肆意横行之下,除了极少数最顶级的大地主之外,大多数中小地主的日子还是过得很糟糕。

根据1930年的一份乡村调查显示,如果没有工商业之类的额外收入,只靠地里刨食,也没有办法逃避捐税的话。那么地主的家里最起码要有200亩以上的好地,才能顿顿都吃白面馍馍,逢年过节吃一顿肉。

而在这个标准线之下的地主和富农,自家种的小麦就算磨成了白面,也不敢多吃,要拿出去卖钱缴税,以及换一些火柴、食盐、布匹之类的必需品,只留下棒子面、高粱面之类的粗粮来给自己果腹。

只有在每一年的初夏季节收了麦子之后,这些人家才能吃几顿白面做的面条,在他们看来,这已算是一种了不起的奢侈了,能够吃白面一直吃到八月的人家,已经极其稀少,更不用说吃上一年了。

至于更穷的贫农,每天能喝上两碗掺着树叶的番薯稀饭就算老天开眼了。

我们现代的农村常常摆设宴席,虽然菜肴不甚精美,但也是鸡鸭鱼肉一应俱全,还有香烟和好酒供应。而民国年代的华北地区,根据冯玉祥将军的回忆录描写,乡村里遇有喜庆丧祭之事,待客的席面却多半是“白菜豆腐泡席”,只有素菜而已——白菜、粉皮、粉条、豆芽、豆腐泡等。饭是掺有很多细砂子的大米蒸的,吃时一不小心,就会把牙齿震掉(感觉很像古埃及人的伙食)。冯玉祥将军在河北清苑县住了十余年,也只吃过一次荤席,然而就算是那所谓的荤席,也不过每碗里盖了两三片极薄的猪肉而已。

当时算是小富之家的冯玉祥将军家里,吃饭的配菜也只有大葱、萝卜、咸菜,从来舍不得用油做一碟炒菜,荤菜自然更不用提了。更穷的人家连咸菜也舍不得吃,只临时泡点咸水下饭。

第三、民国时代的北方,一直在接二连三地爆发着可怕的灾荒。

例如从1920到1921年,华北四省区大饥荒,死亡1000多万人,灾民3000万~5000万。

从1928到1930年,北方八省再次连续大旱,蝗、风、雪、雹、水、疫并发赤地千里,颗粒无收。此次灾情延续3年,造成的逃荒人流无法数计,倒毙在荒原上的饿殍最起码高达1000万。

陕西原有人口1300万,但在这三年大荒中,沦为饿殍、死于疫病的高达300多万人,流离失所者600多万,两者合计占全省人口的70%。根据某些外国记者的描述,饥民的尸体经常在埋葬之前就消失了,在一些村庄,人肉甚至被公开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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