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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过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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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对于大多数传奇人士的人生来说,他们的故事太过平凡,然而当一个个平凡与不平凡交替出现,对于他们自己而言,人生已经成为了值得津到的传奇。

正犹如他和明陌。

第一次杀人,是在明谦十五岁的时候,不负责任的父母给了他们一人一张银行卡,和两个大大的背包,把尚且年少的兄弟扔在国外,自己消失了踪迹。其实也不怪他们的父母,只无奈,他们生于平安时代,却参杂着乱世的背景。

十四五岁正是男孩心智成熟的阶段,许是家庭的原因,他们比一般人早熟太多,自由的国度中,他们却无从选择,冷傲的性格和聪颖的头脑,嫉妒、嘲讽接踵而至,若要长期生活,这不是个好现象。

明谦始终忘不了那个东方女人脱光了衣服贴在自己身上,明明是一脸享受,却大声用英语喊着“救命非礼”,顿时一大波人冲进屋子,污言秽语,对他指指点点。

同样是东方人,为何要相互为难。他不在乎名誉,甩掉无趣地女人,拨开沸腾的人群,随便拦一辆出租车,离开了令他厌烦的宾馆。

当时的他,选择了息事宁人。

其实明陌要比他狠太多。

本来说好的,哥哥保护弟弟,天经地义,即使他这个弟弟不怎么讨他欢心,然而在他的尊严受辱之后,是明陌,用十倍奉还的报复,给他们的人生开辟了新的天地。

那天他买东西回家,客厅里,是惨不忍睹的狼藉。明陌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像西部牛仔一样转着手中带血的水果刀,脚下,是女人赤裸的尸体。

那个侮辱他的东方女孩,腹部被划开一道深深的口子,子宫的位置有好几道刀痕,下体阴毛粘连,一看就是被人侵犯过,微张的嘴唇,死前沉浸在欢愉中的双眼,青紫色的手指,还有背后逐渐渗出的红色斑点。

氰化钾中毒,尸体反应非常明显。

明谦和往常一样淡定地关死门,确定没有人看到客厅的景象。

刚才的一瞬间大脑里闪过千百种处理方案,却没有一种令他满意。

怎会用如此蠢笨的方法杀人,而且杀人后还带有情绪地在尸体上泄愤,在犯罪心理如此发达的国家,专业人士稍微一分析,便会被发现弱点与破绽。

这大概就是他当初为什么执意选择心理学的决定性原因。

明陌的刘海垂下来挡住了眼帘,空洞的眼神看不到一丝情绪,然而明谦知道,他在害怕。十四五岁的年纪最容易冲动,那时明陌还不懂得如何压抑控制自己的情绪,以牙还牙加倍奉还,他从母亲身上学了个彻底。

想责备他,想和他讨论处理的方法,想给他上一课,教他不能这般莽撞,可是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

“辛苦你了。”

兄弟间的默契在瞬间被点燃,仅是眼神的交流便已足够,两人几乎是同时动身,开始处理冷掉的尸体。肢解是个很耗费体力的活儿,十五岁的明谦虽是青年,却也因次次挥动菜刀而筋疲力竭,鲜血浸透了一块又一块抹布,他们收拾了一天一夜。

崭新如初的客厅,还有麻袋里块状的尸肉,前些日子还张扬跋扈的年轻姑娘,如今已远离人世。似乎很残忍,但事实近在眼前,他摘下橡胶手套,竟没有一丝心痛的感觉。

或许他们的基因里就有挥发不去的暴力因子,蠢蠢欲动着,于此刻爆炸在血液中。

抛石,做局,把自己置身事外,一切撇的干干净净,即便有充分的作案动机,也无人找得到证据。警察来问话,吞面包测谎仪,他们的心跳始终正常,长达半个月的监禁,竟是套不出一句有用的证言,无奈之下,地方警察只得把他们放回去,重新查案。

旧事记忆犹新,可他甚至不记得那个姑娘的名字。

但他忘不了刀刃切割皮肤时全身沸腾的感觉,鲜血飞溅,仿佛是盛开的花朵在刹那间凋零,把原本美好的东西破坏掉,比任何娱乐都要大快人心。

那是一条不归路,然而他们走的毅然决然。

“怎么感觉被你们说的警察这么无能,”孟冉婷掏掏耳朵,好像和听了什么玄幻小说中的故事一样,满脸的无趣。

明陌轻哼,“首先要明白刑事案件立案的基准是什么:证据。没有证据线索也可以,更何况当时我们在国外,办案用的并不是大陆法律体系,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无罪释放。”

孟冉婷皱眉,“疑罪从无。”

“你倒是知道的不少。”

“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她在商圈混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不钻法律的空子,“十五岁,真年轻呢。”

听着她自暴自弃式的喃喃自语,明谦揉揉她的头发,“对啊,已经十九年了。”

十九年,即使去认罪,也不会在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法,基于人情却又在某些时刻至人情于蛮荒不顾,一个案子的法定期限是十九年,过了这个时间,谁也无法追诉。

每日被杀害的无辜人何其之多,然而真正能抓到犯人的案子又有几个?他始终相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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