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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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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以后一定会跟亲闺女一样待她,哪知道结婚后跟变了个人似的,尽是在儿子孙子面前挑拨离间,搞得全家孤立她,在婆家跟丫鬟似的,什么活都她做,才结婚四年,一年比一年老,我今年上半年看到她的时候,不过才二十五岁,老的跟三四十岁一样!”

这事的确是有,不过却没她讲的那么夸张。

“大嫂,您可比我更有福气,早我十年嫁进宋家呢!给妈多当了十年的女儿,想到这些我都嫉妒!妈,您放心,我和三根会踏踏实实干活的,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您!”

噼里啪啦说了一通,愣是把宋妈夸得晕晕乎乎的。

她咋不知道自己这么好呢?

不过这也不耽误她被自己给感动了!

不说别的,就凭这番话,她就觉得小儿媳妇是个感恩懂事贴心的。

才嫁进来多久,就看到了她的各种好。

这个儿媳妇没娶错!

搓了搓泛红的老脸皮,温着声音看着她道:“妈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我当初一看到你就觉得你跟我们老宋家有缘分,果然,成了我儿媳妇吧!”

“我以后还会把你当亲闺女待的,也别傻乎乎的啥都为我着想,喂猪也累呢,以后可别这么着,我和你嫂子干惯了农活,也不差这点!”

孔嫣赶紧摇头,理直气壮道:“没事的妈,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以后我能早回来就早回来,您别有负担,我们做孩子的不疼您疼谁?”

一旁的宋大嫂看着眼前母女情深的画面,真是酸的都快冒泡了,也不知道这丫头吃什么长大的,脸皮厚的真是刀都刮不破,嘴上更是抹了蜜似的,惯是会哄人。

咋就这么不要脸呢?

这么肉麻的话都说的出口!

关键是婆婆还真信了!

她突然都想哭,跟这种人做妯娌,真是气都气饱了!

中午吃完饭,孔嫣先跑到房间里坐了一会儿,等大家伙差不多都午睡了,才装模作样的去了厨房,从灶洞里掏出烤熟的红薯。

黑不溜秋的红薯一掰开,露出里面粉白色的肉,香喷喷的,靠近表皮烤焦的地方微微泛红,尝了一口,粉粉甜甜的。

这边种的是白心红薯,吃起来比较干,不像她以前吃的红心,有点水,不过这也很好吃。

红薯不大,几口就吃完了,然后将皮扔到灶洞里,还拨了拨灰给遮掩住。

洗了手,心满意足的回到房间。

宋清风依旧在练字。

见她回来抬眼看了一下,目光在她的脸上绕了一圈最后落到嘴边的黑灰上,握着笔的手微顿,最后低下头继续。

孔嫣觉得他的眼神莫名其妙,也没在意,一扭身子坐到他旁边。

也不睡觉了,反正天天下午有的是时间给她打盹。

就盯着他!

想到他下午累死累活的样子就觉得畅快!

从口袋里掏出昨天剩下的大豆,咯嘣脆的嚼着。

然后十分不要脸的凑近,只要他写出一个字,就立马露出嫌弃的模样,怕语言表达不出这种感觉,还特意夸张的摇摇头,偶尔还叹一口气,用一种“咋这么丑”的眼神看着他。

十分拉仇恨!

宋清风额角青筋直跳,最后写字的手渐渐握成拳头。

孔嫣见状,赶紧坐正。

狗子又生气啦!

想了想,又觉得这样的自己太怂了!

有点不服气!

眼睛咕噜一转,起身跑到自己的箱子里拿出信纸和笔,这是她用来给家里写信的。

笔是钢笔,还是原身上高中时跟人攀比,父母没办法给她买的,八十多呢!

坐到原先的位置上,十分显摆的放到桌上,为了让他看清,特意放的比较近,然后慢条斯理的灌好墨水,瞅了他一眼,见他没什么反应。

小样,心里还不定怎么羡慕呢!

将信纸抚平,握着钢笔开始写字,就对着他的书抄一模一样的话,一边写还一边念叨,“哎呀呀,太久没写字了,都不会写了,怎么这么丑呀?”

她从小就被她妈逼着上辅导班,学过画画,学过钢琴,学过跳舞,还学过书法,其他的都不咋地,就字学的挺不错的,因为她发现每次考试只要把字写的好看些,哪怕和同桌答案差不多,她的分数都要高一点,所以在吃过这方面的便宜后很是认真的下了点功夫。

她当初学的是赵孟頫的书法,字体骨架劲挺、宽绰秀美,虽不算学有所成,但也比平常人写出来的字要好看很多。

十分嘚瑟的将信纸拿起来吹了吹,然后伸长脖子瞄了一眼他的,恨不得鼻孔朝天。

宋清风自然知道她是故意气自己,心里有火发不出,猛的一起身,直接朝床走去。

孔嫣还在疑惑他干嘛?

就见他一把掀开里面的垫被,将她偷藏的红薯给暴露出来了,还包括她前几天偷偷藏的一大把花生。

吓得猛的去阻止他。

见他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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