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请收藏本站网址:5155xs.com

第1128节(3 / 3)

加入书签

谁了?对不对!有没有这样的事,我们当地的政府机关不知道吗?

官司打到上面,这事就卡住了。

两个镇的派出所,渡口镇的说是接到举报的,这事错不了。太平镇的说你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能听信一面之词就质疑我们的执政能力。

渡口镇咬死了说他们镇的人从太平镇过的时候遭到了打劫勒索,然后太平镇的就笑了,冒充金怪的多了,我们顺手能找出一打来。口供人证就往外扔。

叫你们的人证出来指认,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怎么被金怪打劫的,金怪长啥样,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都往出摆。

咱们一条一条的说说。

这么问下来,果然就不对了。根本就对不上。不用见人,只看了照片这证人就说,“这不是打劫他的金怪。”

渡口镇折子了,但绝对不能承认这案子是办错了。

人家就说了:“为什么别人不冒充,就偏偏冒充他。他就那么清白干净。”

然后太平镇的马上拿出一堆东西:“……我们一直在搜集证据,没想到这边正要动手呢,你们捷足先登了……”

然后里面就出现了一些类似于跟某某某人因何事打架。跟某某某人合伙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偷盗煤渣,跟某某某人一起偷看了谁家寡妇洗澡,跟某某某又偷了谁家的瓜多少斤。反正是鸡毛蒜皮的能划拉好几张,但没有一条是罪大恶极的。

哪里的地痞流氓都会犯这样的事。

只是这位的罪状特别的详细罢了。好些个事,都属于本人不说外人都不可能知道的。

渡口镇能说啥?

移交犯罪嫌疑人,然后的事情,就不归他们管了。

至于举报那事吧,他们如今管不上了。因为这牵扯到当地政府。人家政府坚决说没有,你咋说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