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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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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严重的强迫症。

盆栽下压着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字,看自己就知道是金兰殊的亲笔:“赔你的丝巾。不用谢。”

宋风时又是苦笑不得的,用手小心翼翼地摘下了丝巾——动作放得很轻,不知是怕伤害了刚绽放的花、还是怕伤害了名贵的丝巾——无论是哪一样,都很叫人心疼。

他将丝巾攒在手心,又重复在心里播放了金兰殊那句“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好稀释自己内心不合时宜的喜悦。

可不能有那样子的错觉啊。

虽然如此,宋风时又很想再去尝试接近金兰殊。

金兰殊就像是蔷薇带刺了,美丽而可恨的。

他想去接近,被扎了一下,但又仍为之倾倒。

可惜,当他决计再次欣赏这朵蔷薇时,蔷薇却要飘远了。

舒默克有个项目要带去法国做,问金兰殊要不要跟去。作为实习生能有这样机会,金兰殊当然非常高兴。他回到宿舍,也跟宋风时分享了这个消息。

宋风时一时错愕,半晌便缩回了想要靠近的手了。

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

毕业典礼上,宋风时还戴上了那条水绿色的丝巾,可惜仍在做项目的金兰殊没有出现在典礼上。宋风时踩熄了自己心里最后的那点焰火,径自坐上了回国的班机,自此也断了与金兰殊的联系。

金兰殊就成了他心里的玫瑰花蕾。

宋风时回国后,得到了一个不错的时尚集团的offer,职位是助理。助理薪水微薄,不足以支撑他在大城市的生活,而且,既然去了时尚集团坐办公室,吃穿都要“得体”起来,花的就不少了。更别说,他还欠着他亲爸的“学费”要还呢!

为此,他不得不放弃这个似乎有更好前程的工作机会,在学姐的介绍下去了宝梵琉的门店当导购。

导购的薪水算上提成的话,确实会比坐办公室的助理要高。

现在宋风时也做到店长的职位了,可是他仍然抱有遗憾,觉得如果自己当初去了做助理的话,说不定现在就是一个更好的人了。

但想这些都没有意义了。

他很多时候都不好意思联系老同学,直到最近被学姐拉近了校友群,才重新看到了老同学的sns号,尽管如此,他还是不会主动加谁的好友的。

他觉得,应该任何一个人都混得比他好吧!

因为他被拉入了校友群,便又随之被拉入了班级群。班级群里的人还开玩笑说:“本来除了你和金兰殊,都齐了。现在就差金总了。不知道你这个‘前室友’能不能联系上他!”

听到“这个班级群原本就差宋风时和金兰殊”这个消息时,宋风时就感叹:“怪不得大家都说‘只有混得很好和混得很差的人不愿意联系老同学’。”

旁人又叫他联系金兰殊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更为窘迫地回应:“我好久没见过他了。”

其实大家也都是随便说说,谁能认为宋风时这个不起眼的穷小子能够联系得上现在闪闪发光的金兰殊呢?

连宋风时自己都不敢想了。

下班后,他郁郁然地独自坐在吧台旁独酌,想起以前的事,感慨万千。

宋风时上班的时候总是笑脸迎人,对待下属也是和煦温暖——但那都不是他,都是服务业里的一个合格的从业者而已。只有下班的时候,坐在这个角落的时候,他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不将笑容挂在嘴角。

这儿的酒保也认得宋风时,每次他来,都给他倒一杯加冰的金汤力。

宋风时一边独酌、一边感慨。

过了一会儿,酒保递来了三角杯装载的马天尼,清澈的酒液里还搁着一串青橄榄,看着就生津止渴。

这不是宋风时点的,但是看着这个架势,宋风时也明白是怎么回事——果不其然,酒保脸带微笑地说:“那边那位先生请您喝一杯。”

这倒不是不常发生的事情。

宋风时长得清秀,又是一个人来的,偶尔有人送酒搭讪,都很正常的。

宋风时一般不爱喝别人的酒,况且他酒量也不好,平常喝一杯就停了,不会再喝。但那串青橄榄看起来不错,他便用手指捻起它,启唇叼起了一颗圆润的橄榄,咽进嘴里,同时顺着酒保的眼神看向赠酒的人——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就祂妈紧——坐在吧台另外一个角落的,穿着利落西装的男人——那明眸善睐、瑰姿艳逸——正是宋风时心头尘埃尽落处的玫瑰花蕾啊——

金兰殊!

金兰殊看着和以前很相似,因此宋风时能一眼将他认出,但又看着和以前很不相似,让宋风时陷入彷徨错乱。

从前金兰殊尽管卓尔不凡,但还是有些稚气未脱、又为世事所困,锋芒也掩藏不了落魄。如今的他,正是意气风发,又历经不少世事,更添许多的风流骄贵,若说以往是玫瑰花蕾,那现在就是玫瑰怒放了。

灿烂得让宋风时移不开眼睛。

“唔……”宋风时喉咙一哽,竟然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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