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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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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可信的。”辛鲲笑了一下,叫人送了纸笔上来,把吴尚书的供词一字不差的默写出来,递给了郭鹏。

郭鹏刚刚也是一时的蒙了,现在看了白纸黑字,就拍的把供词拍在了案上。

“妇人再怎么也不会不带孩子回娘家这是疑点一;疑点二,若是吴尚书妻可以回家做饭,为什么不能在家看孩子?疑点三是吴尚书耕田,虽说吴尚书管着户部,可是我倒是与他有过几面之源,也谈及农耕之事,他有跟我说过,他不事生产,对于农耕之事,他纵是看懂了书,却也是指不上的。可是出事那天,他下地了。”

“唉,真没想到,我看错他了。”郭鹏点了头,自己拿起碗把面吃了。但是想了一下,放下了碗,“吴尚书只为了那点田?”

“不,他说的大部分都是真的,我也相信,胡公公的亲娘的确已经提出了分家一事。原本家里只有兄弟两人,谁多谁少无所谓,反正肉烂在了锅里。可是现在都娶了媳妇,一个要有第二个孩子了,另一个也要当父亲了,那么家里开销原本就艰辛,再一口气来两个婴儿,压力可见一般了。”辛鲲轻叹了一声。

拼凑的真相

其实故事特别简单,吴尚书就跟他说的,从小因为伶俐,于是就去读书了,全家人的资源给了他一个人,哪怕父母死后,兄长也一如既往的对待他。

但是家里人口越来越多,吴尚书估计是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吴太太当年如何谁也不知道,但能把着吴尚书到今天,也不是那简单的。所以小顾看账本时,第一句话问的是,这账本是谁做的。

旧时,当家人管账,这是规矩。估计在吴家父母没死之前,就是吴尚书管着家里的账册,等着父母死了,兄长不识字,自然还是吴尚书管账。一百亩水田也不可能吴老大一个人种,家里也一定有佃农的。有佃农当然就会有地租,有各种收入,而吴尚书是很早就中了秀才,但是没有中举人,所以,除了能在县里有一点银钱之外,并没有更多的优待。但那也是钱不是。所以那时,吴家两兄弟说起来,算是平衡的。

等着两人都成亲生子了,有些事就不同了。吴大的妻子会不会不平,我们两口子累死累活的养活你们两口子,还弄得像是我们占了你们便宜一般。妯娌之间,那点攀比之心,真不能小瞧了。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最后杀人的理由,最后杀人的理由其实在吴尚书已经说了。

分家!

吴大嫂供了小叔一家几年,义难平,赚的钱跟两口子没关系,因为都用到了吴尚书伟大的考学之中。吴大嫂知道自己将有第二个孩子之后,她下定决定不能这样下去了,就算她和吴大可以给小叔子做牛马,她的孩子凭什么?她还想让自己的孩子去读书认字呢!

所以,吴大嫂决定分家,而吴大之死,应该就是吴大也答应了。辛鲲估计吴大也不是真的那种一心一意可以不顾妻子儿女的人。明明我有孩子了,为什么我不能以后把我的力气用在养自己的孩子身上?这是正常人再正常不过的想法了。若不这么想才会奇怪!

而吴老大估计想的是,‘一百亩地,一人一半,反下账上没钱,你的房子我给你留着,至于说,你那五十亩地要卖要出租都由了你。只是从此分灶罢了!’所以,吴老大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但是站在吴尚书的立场上,这个家不能分。明明我能有一百亩水田的出产,为什么你只给我五十亩?你们怎么可以这么自私,若是我中了举,再中了进士,你们就能跟我鸡犬升天了。他的心里一定觉得兄嫂目光短浅。

当然,他更会想,兄嫂在考试的前一年提出分家,是不是瞧不起自己一定考不上,生怕自己在连累他们,于是只怕心里就恨上了。

其实吴大夫妇啥时候提都不对,若是在考后提分家,考不上,吴尚书会觉得大哥是看我没考上,于是对我失去了信心,不想管我了;若是在考前说分家,那就是生怕我考上了,对他不利,他故意这样来破我的局。

所以吴大最好的结果就是老老实实的给他们做牛做马,若是不然,吴尚书的恨意怎么发泄?

再看看吴尚书的口供,孩子娘没抱孩子走,于是他在田梗边玩,他们两兄弟在插秧,而吴尚书太太在家做饭,那个小孩子自己载进了水田边的小水塘里。说起来非常合理,可是大家不觉得很怪吗?

就像上章说的,吴大嫂要分家,跑回娘家去了。有孩子的妇女吵架回娘家都不兴带人质了?我不带着我的宝贝儿子,我怎么回来?

辛鲲此时都会厚道的想,只怕不让吴大嫂抱走孩子的就是吴尚书两口子,因为我得多少,让你把我们家的长子嫡孙带走?

还有,后来吴尚书干嘛了?他去插秧了,一个啥都不会的人,为什么去插秧?觉得好玩吗,这明显不合理啊?在辛鲲看来,这就是此地无银。我和大哥在一起,然后这个孩子‘万一’死了呢?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我跟你一样在插秧,说不定,事前他还向吴大说了什么,给他们吃了什么。所以小孩子栽进了池塘,到时那么多在两边插秧的村民佃户们都能做证,这孩子自己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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