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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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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悦随便到了一个小摊前,她看中了一个兔子形状的花灯,想要提在手中。

店主是个年轻书生,一身青衫,看起来斯文儒雅。

戚悦指着兔子形状的花灯道:“我想要这个,多少钱?”

年轻书生听了悦耳的声音,赶紧抬头,这一抬头,让他屏住了呼吸。

他从未见过这般好看的姑娘,书中看到的什么“倾国倾城”“沉鱼落雁”等词语,套到这姑娘头上都适合。

年轻书生眼睛发直,生怕出大点声就把姑娘给吓跑了:“不,不要钱,姑娘你要哪个?是兔子的么?”

话音刚落,一名煞神般的男人往姑娘身边一站:“你看中了什么?”

戚悦指着兔子花灯:“喏,这个。”

李翊冷冷的看着年轻书生:“不要钱?”

年轻书生被这个气质冷冽的男人给吓了一跳,哪怕是穿了寻常衣袍,李翊也和寻常男人不一般,他面容俊美,神色冰冷,犹如一把出鞘的利剑,锋锐逼人,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臣服。

年轻书生偷瞄了一眼戚悦,再看看这个凶神恶煞的男人:“要的要的。”

李翊冷哼一声,拍了银子到桌上:“给我拿来!”

年轻书生胆战心惊的给李翊拿了过来,送到李翊的手上:“大爷,给您的灯。”

李翊颇为挑剔的看了看,怎么看,他都觉得这粗制滥造的纸灯配不上戚悦,所以,他选择自己提在手中,不让戚悦拿着玩了。

戚悦的美貌过于惊人,柔和灯光下,她冰雪般的肌肤仿佛微微发光一般,好看到让人忽略不了。

年轻书生再也不敢大胆去看,他只是小声问了一下李翊,心里怀着那么一点点希望:“这位小姐,是大爷您的妹妹?”

李翊拉住了戚悦的手,颇为得意的道:“我夫人。”

哗啦一声,年轻书生的心碎了一地。

李翊宣誓了自己的主权,心情好了那么一点点,可没有过去两刻钟,他的心情,又变差了。

这里的刁民,仿佛没见过美人儿似的,看见戚悦和他走过去,一个个都去看戚悦,有的甚至扭着头走路,差些踢到石头砸了脑袋。

李翊酸溜溜的道:“朕以前还觉得《陌上桑》是夸大其词,如今总算明白了。”

“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这样的场景,眼睁睁的发生在李翊的面前,李翊恨不得告诉所有人,这是他的女人,谁再多看一眼,就挖了谁的眼睛。

戚悦在这方面,并不像李翊这般敏感,她想把小兔花灯拿过来自己提着,李翊说什么都不肯给她。

戚悦抿了抿唇:“陛下,您难道不觉得,您一个男人,提着一个花灯在路上走,太过于招摇了吗?”

李翊倒是宁愿自己招摇一点,这样,别人就不会看戚悦,而是去看他了。

各个小摊子前都有卖花灯的,还有卖孔明灯的。戚悦过会儿在个姑娘那里买了一个莲花灯,李翊买了孔明灯。

卖灯的姑娘笑道:“大爷,您是带了夫人一起出来的吧?孔明灯又是许愿灯,我这里提供笔墨,您可以许下心愿,等下到海边去放。过会儿会有烟花,等烟花放完了,您就可以放孔明灯了。”

李翊道:“笔拿来,我要写下心愿。”

等拿了笔,李翊又不知道该写什么了,写“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吧,似乎不太吉利,绝什么绝,就算真的山平水竭了,他也不想和戚悦分开。

写“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不是又太俗气了?不过李翊真的好想牵着她的手和她一起变老啊。

写“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什么的是不是太肉麻了?

李翊的手里捏着笔,想了好久,都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他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

又觉得自己对戚悦用情太深,话语难以表达出来。

李翊看了戚悦一眼,她手里提着莲花灯,很乖巧的站在自己的身边,她是那么冷淡,世间多数男子,看到她的容颜都会心动,可她只属于他,只被他拥有,其他人只有羡慕的份。

李翊又是觉得满足,又是觉得喜欢,他满怀热切的看着戚悦,只觉得自己哪怕是死了,也要将她带在身边。生生世世都要她在身边。

提笔,他写了一句俗之又俗的话“生当同衾,死亦同穴”。

只要她活着,李翊就会纠缠她,把她捆绑在自己的身边。

等她离开后,李翊也要和她在一个棺椁内,不要和她分开太远。

李翊感觉自己太过自私,可她那么诱人,楚楚动人的站在一边,用清澈又干净的目光看着他,仿佛生来就是让他掠夺的。

戚悦并没有看李翊写了什么,李翊就算再厚脸皮,此时看着戚悦,他也有点羞赧。

他一手拿着孔明灯,随手把小兔花灯留在了摊子上,拉着戚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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