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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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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璇听到刘松山这说法,垂眼笑了笑,指尖在琴盒上轻轻点着拍子,嗓音有些暗淡:

“为什么不可能呢?单方面喜欢别人……当然是因为他,太好了。”

好得让人只能抬头仰望,连手都不敢伸一下。

好得让人贪恋能看见他的每一秒钟,像日光太盛时那抹灿白的晕眩,像地面上安静的融化,像做梦。

像做梦一样的喜欢,应该是喜欢到每个瞬息都很炽烈了吧。

她其实也能感受出谢景濯对她的好感,却又只能用“仅此而已”来形容——

只是像在橱窗里看到漂亮的展览品时,那一瞬间的心悦,是很容易就淹没在整个展览馆霓虹色的海洋中、并非‘非你不可’的那种喜欢。

她从来没想过她原来是个怯弱极了的人,直到谢景濯出现,她才发现自己原来自卑到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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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学生宿舍时,天色已经很不早,出租车司机师傅看她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带三件行李,提出来要帮她把箱子扛到宿舍楼下再走。司璇知道自己体力不怎么样,没太推辞,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跟着他一路道谢。

她现在住的寝室是这几年才建成的,楼里安了电梯,人性化得让人想落泪,否则她光搬个行李就要断送掉半条小命。

这趟出门前前后后加起来将近一个月,司璇有太久没感受这间寝室的氛围,眼下从包里翻出钥匙后,竟然犹豫了好一会儿,也没勇气开门进去。

再反应过来时,她不自觉低哂了一声,觉得这样的想法实在有些可笑。

可真要去追溯这样一段恶意和针锋相对的源头的话,连她自己都记不太清了。

只知道一开始,还不至于这样。

而开学那天她对每个人大致的印象,到现在都很清晰:

丁妍穿了一身的名牌,带着爸爸妈妈,还分了她们一人一盒巧克力;宋冉悦是很安静的女孩子,练琴很刻苦,校考成绩就排在她后面;李梦雪长得漂亮,性子直来直往,时不时会夸她的身材和长相,竟然是最有话聊的。

那会儿大家刚上大学的兴奋劲儿还没过,除了上课练琴以外,就是各种社团和学生组织,大都是四个人抱团一块儿去的,晚上回到寝室,还会点炸鸡和奶茶,放着音乐把新买的眼影盘和指甲油拿出来一起折腾。

宋冉悦在那以前从来没化过妆,她的第一笔眉毛,是司璇帮她描的,口红用的是丁妍的阿玛尼红管405。

那时候司璇还觉得上大学很好,比起既要学文化课又要拼命练琴的高中,学校更大、认识的人更多,手上恣意地抓着大把的时间,能让她真正轻松地喘上几口气。

直到董超凡开始说话。

直到她发现曲秀婉被埋在时间里的烂根,直到她的名声从“学大提琴的天才”到“装模作样的绿茶婊”。

本该安静死在泥土里的东西被翻出来,暴露在日光下,然后一切都开始腐烂发臭。

她们起先都装作不知情,只是悄无声息地多了一个微信群,在偶尔忘记关静音的晚上,就会听到丁妍和宋冉悦的手机提示铃同时响起,然后是李梦雪和宋冉悦的,只有她没有。

然后她们不再正大光明地借用她的唇膏和香水,改成了在她不在的时间偷偷摸摸取用。

她们开始撇下她,在心照不宣地单方面截断和她的对话后,很快就变成了三个人一起行动。

司璇到现在还记得,那节西方音乐史下课后,丁妍在教室门口等和她同上一节课的两人。

她出门后看见她,才走过去两步,甚至没来得及开口说句话,就看她急急忙忙转过身,踩着光亮的高跟鞋往楼梯口走,一边把包里的手机拿出来,低头发了条语音。

她那天的鞋跟很尖,“啪嗒啪嗒”的每一步都足够戳在心上,扎出冒血的一个个窟窿。

但仅仅是那些,还不至于到现在这样。

真正把孤立上升为针对的是那天晚上的联谊。

是在司璇自己也默默收敛、努力像隐形人一样早出晚归地借住在寝室的一个月后,她们忽然在那个周三,就早早地提出来周末要一起去ktv。

司璇一开始并不认为这项活动把她也包括在内,还是在丁妍再三确认要她一起过去后,才半信半疑、同时又有些受宠若惊地答应下来。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她很像一条狗,踢一脚会滚出三米远,连叫一声都来不及,但只要再对着招招手,就又会爬起来,摇着尾巴跑回到她们脚边。

她其实应该在李梦雪让她好好打扮打扮、或者在宋冉悦提出要借她的裙子、甚至在丁妍邀请她去的时候,就发现端倪的。

可惜没有应该,她那天就是去了。

于是她在抵达ktv的包厢时,发现在场的还有另外三个她从来没见过的男人,都是隔壁私立学校的二世祖。

相中她的是丁妍的发小,也是她将来八九不离十的未婚夫,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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