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迢迢有礼 第19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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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路佳把锅推给陆礼:“队长你觉得呢,你倒是说句话啊?”

陆礼应了声,停下手头的笔记,顺势击鼓传花:“咱们一辩选手有什么想法吗?”

他注意到苏迢迢刚才一直没说话,所以有点担心她第一次参加赛前讨论,可能会跟不上这种快节奏并且极具跳跃性的思路。

好在苏迢迢冷不丁被点名后,只是愣了一下便划开自己的平板,找到她们刚才在讨论中没有提到的一个点,道:“我个人觉得在这个辩题里面,粉丝行为这个词本身就可以帮我们切掉很多东西。”

“嗯,怎么说?”陆礼示意她继续。

“因为粉丝行为和粉丝的行为并不完全一致,后者是指某个主体的行为,前者则是一个偏正短语,指怎样的行为,所以不是所有粉丝的行为都是粉丝行为,粉丝行为应该专指与偶像密切相关的活动,比如维护偶像、撕番、拉踩对家等等……像混入某个饭圈卖娃结果卷款潜逃的,这种显然不算粉丝行为,最多是披着粉丝皮的诈骗犯。” 苏迢迢解释道。

陆礼听到这儿就放下了心,翘起唇角,尾音忍不住跟着上扬:“这个想法很好,可以切割掉反方某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举例,就放在一辩稿里吧。”

“嗯。”苏迢迢答应下来。

“那下面我来简单讲一讲我对这个辩题的看法吧,我们回到这个辩题最初诞生的那一刻。”

陆礼一开口就有四辩总结陈词那味了,那几个本来都已经开始放空的大一新生也一下子清醒过来,开始听他发言:

“事实上当我们谈到‘粉丝行为偶像应不应该买单’的时候,我们的初衷只有一个,不是要提升偶像的形象、积攒路人缘或者任何别的什么东西,仅仅是希望那些疯狂的粉丝行为可以被某一种力量所约束,希望这个圈子可以更加理性、更加平和、更加规范。

“然而当下,没有任何一个官方机构可以像保洁公司一样帮助我们清朗饭圈,政策更多的是对平台和网站的约束,对于粉丝的约束力仍然是很低的,于是在无奈之下,我们把目光投向了偶像,我们寄希望于偶像。”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口中的“买单”绝不是要让偶像背黑锅,让偶像成为粉丝的替罪羔羊,更不是想借粉丝行为这把刀杀死偶像,而是出于一个朴素的认知,觉得粉丝多少会愿意相信并且听从他们所喜爱的、所珍视的偶像的劝导。

“所以呼吁偶像应该为粉丝行为买单,本身就是想用偶像的知名度和收到的关注度将他架上道德高地,偶像当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义务。但作为公众人物,他们仍然是社会风气一个重要的风向标,我们朴素的道德认知不情愿一个冷漠的、自私的、软弱的偶像作为受到万千追捧的公众人物存在。

“至于道德上所要求的‘应该’,它的强制力相对法律而言当然是弱的,甚至不具有强制力。而我们今天到底能不能拿下这场比赛,要看的就只是大众对于公众人物的道德要求到底是高还是低,看大众是更愿意把偶像架上高地,还是把他从神坛上释放下来。”

苏迢迢听着,顺手在笔记上有关“买单”和“应该”这两个关键词的定义问题后面打勾。

与此同时,也不得不承认陆礼不愧是马佳和颂学姐选出来的队长,实力很强,仅凭刚才的那段发言,从语言上的修辞到说话的重音和停顿,再到逻辑思维,他的风格都确实非常契合四辩的定位,要拔高有拔高,要感染力有感染力。

只不过她这头还没夸完,陆礼紧接着就给自己拆起了台:“不过刚才的这些都是我站在正方立场想当然的推论,想要真正推到这一步,我们还需要解决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甚至更像是一个新的辩论,但我们要深挖下去,那就是偶像作为公众人物,到底有没有任何需要去引导和约束粉丝的道德上的义务?

“我发现那几支队伍在打这种义务时,更多地是理所当然地从一种公众人物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出发,就像我刚才那样,却都没有先去剖析粉丝和偶像之间的关系。

“因此第二个问题就是,粉丝经济下的偶像和粉丝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们理想中的偶像和粉丝之间又应该是什么关系?”

“如果我们能解决第二个问题,那么第三个问题也就顺势解开,那就是偶像如果为粉丝行为买单、它的社会效益究竟有多少?”

迢迢有礼 一辩打工人

陆礼的三个问题抛出来后, 这一周内辩队便开了大大小小四次会议,直到周三苏迢迢跟陆礼从健身房回来,赶在十点之前跟队里的人明确了他们最终的几个观点, 她才总算能动笔写她的一辩稿。

然而这会儿距离周六的比赛只剩下三天, 他们队里的一二四辩稿还是一片空白,重任便落在了苏迢迢头上。路佳在会议结束的时候略带同情地开口:“辛苦了迢宝,最好在明天中午之前写完吧, 有了一辩稿打底,庄慧跟陆礼才好动手。”

“好, 我尽量今晚就把它写出来。”苏迢迢回答。

“唉,这么压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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