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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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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弟弟是个柔软善良的性格,他从未觉得他有哪里不好,纵使小时候因为爸妈偏心他偶而会产生厌恶,随着长大也早已烟消云散了。

只不过前世的他拼命想逃离小镇,日夜不休地拍戏、赚钱,根本没有时间搭理这个弟弟,旁的哥哥会关心弟弟学习成绩,穿衣冷暖,他从来没有过。由此两人变得越来越陌生,无论是心灵上还是现实中的距离都渐行渐远。

恍惚间,宋简想起来,他刚出道那会儿,宋祈其实也会时不时问候他几句,可因为他那时繁琐的事情太多,压力也太大,对他的态度不冷不热,导致他后来也不再主动联系他了。

出租车驶过冷清的街道,沿着无边无际的海向前疾驰。

天还未亮,空气已经被晨露的气息润透,小渔村静谧而安详躺在墨色海洋敞开的怀抱。

几条破旧的船头亮着零星渔火,光芒在茫茫夜色中如繁星跳跃,与立在那里上百年为深夜出海捕捞的渔民指引方向的灯塔遥相呼应。

出租车停在一栋平房门外。

宋简推开车门,闻见了熟悉的咸腥气息,在这样一刻,他莫名觉得自己的心有了归属。

下车走到家门口,宋简还未推门,就听见门锁的碰撞声。

宋祈应当是在门口等了许久,一听见外面有动静赶紧开了门。

下一秒,宋祈从里面拉开门,满脸惊喜望着宋简,喊了一声“哥”。

他穿着白色圆领t恤,上面还印着□□熊的图案,出自某个潮牌。

这还是宋简前两年的旧衣服,他当了明星后对穿在身上的服装要求很高,被人拍到机场路透图,回到家后便放在那儿不再穿了,渐渐累积了许多。

节俭成魔的妈妈自然是舍不得扔的,新一点的留着给宋祈穿去上学,旧一点的就在家穿或者当睡衣。宋祈也很会过,从来不买新衣服,即使捡他的旧衣服穿也很高兴很知足。

垂在身侧的手紧紧握住。

宋简眼眶涌上酸意,发觉自己还是很僵硬,不知该如何回馈弟弟的热情。

宋祈大概也察觉到了,手掌似带有几分尴尬,摸上后脑勺,“进来吧,哥。”

他侧身让开空,宋简进了拥挤的家里。

入门就是厨房,里面还亮着灯,他刚要越过这儿朝里走,却被宋祈叫住。

“哥,你等等。”

宋祈像踩了风火轮似的忙乎不停,从厨房里端出来一碗冒着热气的蛤蜊粉。

那个刹那,他眼睛格外得亮。

“我想你应该是连夜坐飞机回来,肚子肯定饿了,就擅作主张给你煮了碗粉……”宋祈声音很小,全程不敢看哥哥的眼睛。

闪躲的目光落在他精心栽种的那盆蝴蝶兰上,更无底气地说:“你先尝尝味道,实在难吃就端去喂狗……”

宋简想到邻居家的确有一条大金毛。

本来挺感动的,宋祈那样一说,下意识问了句:“所以,狗和你哥的待遇是一样的?”

“啊?”宋祈圆溜溜的眼睛瞪大,慌乱无措的小表情全写在脸上。

看他这么容易欺负,宋简刚想说“不逗你了”,他却认认真真开了口。

“那不一样,哥哥当然比狗重要多了。”

宋简:“………”

仔细想想,倒也没有觉得很荣幸。

翌日睡到十点才起,宋简从房间出来,看见宋祈正趴在桌前写作业。

他开门的动静很小声,还是被他听见,一回头就用萨摩耶般纯洁无辜的眼神看着他,“哥,妈听说你回来,专门做了你爱吃的韭菜三鲜。”

说话间,他飞快站起来,还莽莽撞撞撞到桌角,“我去给你煎一煎。”

宋简盯着桌上用盘子扣着的食物,低声说了句:“你不是也很爱吃吗?”

宋祈一怔。

听出了哥哥的言外之意。

他并不认为妈妈是专门早起包给他吃的。

无意识舔下唇角,宋祈不知要作何解释。

就在这时,宋简又淡淡出声询问:“其实你并不爱吃韭菜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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